一、軍護(護理學系)軍官經歷管理發展 本系軍費生係依國防部為用而訓及訓用配合原則培育人才,畢業後授以少尉軍階,並分發至全國陸海空軍各級醫院擔任護理官。服務十年期滿可以依照個人興趣及意願選擇退役或繼續留任軍中服務。如欲繼續留任軍中,將按軍護經歷管理發展體系晉任。自民國八十二年起女性軍官已由上校改為得以晉升至少將官階(見圖) 經管發展圖
1. CGFNS申請表格 2. 英文畢業證書正本(以便查驗學籍資料) 3. 中、英文姓名、畢業期班、聯絡電話與住址 4. 費用200元 請將以上資料備妥親自送至護理學系系辦公室或掛號寄至台北市內湖郵政90048-510號信箱 李菁菁小姐收